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工作原理和适用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工作原理和适用范围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成。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它能及时、准确地探测被保护对象的初起火灾,并做出报警响应从而使建筑物中的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在火灾尚未发展蔓延到危害生命安全的程度时疏散至安全地带,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基本的建筑消防系统。
1.触发器件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称为触发器件,主要包括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火灾探测器是能对火灾参数(如烟、温度、气体浓度等)响应并自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手动方式产生火灾报警信号、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器件。
2.火灾警报装置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称为火灾警报装置。它以声、光和音响等方式向报警区域发出火灾警报信号以警示人们迅速采取安全疏散以及进行灭火救灾措施。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消防电动装置、消防联动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等设备和组件组成。
在火灾发生时联动控制器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准确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给消防泵、喷淋泵、防火门、防火阀、防排烟阀和通风等消防设备,完成对灭火系统、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等其他消防有关设备的控制功能。
当消防设备动作后将动作信号反馈给消防控制室并显示,实现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状态监视功能,即接收来自消防联动现场设备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外的其它系统的火灾信息或其它信息的触发和输入功能。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原理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是核心组件,是系统中火灾报警与警报的监控管理枢纽和人机交互平台。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火灾发生时安装在保护区域现场的火灾探测器,将火灾产生的烟雾、热量和光辐射等火灾特征参数转变为电信号,经数据处理后,将火灾特征参数信息传输至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直接由火灾探测器做出火灾报警判断将报警信息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接收到探测器的火灾特征参数信息或报警信息后,经报警确认判断,显示报警探测器的部位,记录探测器火灾报警的时间。